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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丢失

时间:2022-03-29 11:11:27 人事档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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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档案丢失

  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是人才交流的主要信息源,是知人善任、选贤举能的重要工具。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怎么办,希望能帮到你。

干部人事档案丢失

  干部人事档案丢失怎么办

  造成职工人事档案丢失的原因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单位管理不善,人事劳资干部更换频繁把档案弄丢;企业改革、濒临破产、解体等原因丢失档案;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事务需要移送档案过程中发生丢失;单位管理不严、需要职工自行保管档案时职工自己丢失。

  女职工不超50男职工不超60均可补办

  那么,什么情况能补建档案呢?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只要女职工不超过50周岁,男职工不超过60周岁,并在档案馆或相关存档部门查到原始调配手续、招工名册的就可以补建职工人事档案。如果单位不存在了,补建人事档案材料需要单位出具证明的地方,劳动部门放宽到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或与单位有关的'相关部门负责就可以补建人事档案。

  到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办理

  丢失人事档案的职工从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依据获取的《补建档案材料卷宗》要求,依次提供:无档案原因及证明材料、火灾烧毁或被盗的情况证明、调配手续或招工名册等材料、职工所在单位证明材料、职工在职期间工作履历、职工所在辖区派出所的证明、职工参保情况证明材料等。市政府政务大厅退休审批窗口,根据上述材料填写完补建档案材料综合认定表并加盖公章后,职工人事档案材料正式补建完成。

  档案应交给专业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长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醒广大职工,职工人事档案是记载着职工本人工作经历的一个主要凭证,应由负责档案保管部门进行保管,否则丢失后补建起来相当麻烦和困难,希望目前档案依然存放在自己手中的职工尽快将档案托管到专业档案保管部门进行保管,避免由于档案丢失给本人办理相关劳动保障事务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干部人事档案丢失证明

  1、履历表:

  ①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含1988年以前的履历表):是指该干部在1988年以前参加工作的,所填写的履历材料。无此材料,首先应确定此干部当年所在单位是否组织填写过履历表,如组织填写过,应到干部本人当年所在单位查找。确定找不到的,应该补填,如原先单位已不存在或名称发生变更,只填表不盖章。

  若档案中已存在1988年制《干部履历表》,但项目不全或填写不规范的,不需补充。

  ②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档案中无此材料,应通知干部本人补填,任职经历填写到现任职务,填写内容以现在(2014.6)的实际情况为准。如履历表中缺照片、填表人签名、审查机关印章等,由干部所在单位予以补充。

  【注】:补填1999年制《干部履历表》时,一律使用黑色水性笔填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等,字迹端正、清楚;“照片”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表内项目本人没有内容填写的,统一填写“无”;最后要有填表人的签名、填写时间和审查机关印章。

  2、年度考核登记表:

  ①缺少2000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的,从所在单位查找,能找到的,直接将原件(或复印件)归入本人干部档案。确实找不到原件的,考核单位依据考核结果记载,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党组章。表中缺少干部本人签名的,通知干部本人补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补签的,可补盖名章。补签(章)位置是年度考核表中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的意见栏或备注栏。

  ②按规定不需要考核以及应考核而未考核的,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或党组章。

  3、培训材料:

  缺少1997年以来(含1997年)时间为三个月及三个月以上的培训材料的,向相关培训单位或干部本人收集,一般为由培训单位组织填写或出具的学员登记表(或成绩表等),有一份即可,如确实找不到的,由培训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学历材料:

  档案中应有与本人学历、学位相对应的全部学历、学位材料。各类学历材料缺少的,通过毕业院校查找补充,装入原件。如原件只有一份,可复印代替,但需注明由什么单位的哪一年哪一卷档案的第几份(页)材料中复印,并加盖该单位档案专用章。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其毕业证书复印件应随学籍材料一并装入本人档案,无此材料,可向干部本人索要。

  5、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材料: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一般由低到高级逐级进行,即有上一级职务的应具备下一级或几级职务,破格晋升的,需有相应破格材料,但从某个职务起直接聘任的情况例外。

  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申报表、评审表等),一般需原件。缺少此材料的,要向职称评聘部门查找或由其出具证明。

  证 明

  XXX同志于XX年XX月经XX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为XXXX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资格证书编号为XXXX。

  特此证明。

  XX评审委员会(公章)

  XX年XX月XX日

  6、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材料:

  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材料为《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要向颁证单位联系查找,确实找不到的,可在相应证书复印上加盖颁证单位的印章代替,或由颁证单位出具证明。

  7、更改出生日期和参加工作时间的相关材料:

  (1)更改出生日期:在2014年11月以前干部本人申请更改出生日期的,需要同时具备个人申请、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和上级批复四份材料,缺少材料的应联系相应的审批单位进行补充,但必须是原始材料,一般不得补办手续。

  组织上因某种需要认定干部出生日期的,应有组织出具的理由充分、证据齐全的认定材料,否则还需有相应的证明或调查材料。

  (2)更改参加工作时间:无论是本人提出更改申请还是组织直接进行的认定,只需要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二者之一即可,但更改理由要充分,证据要齐全。缺少材料的应联系相应的审批单位补充原始材料,也不得补办手续。

  8、党团材料:

  (1)入党志愿书:

  中共党员的档案中必须有入党志愿书,无此材料的,向原入党单位联系查找,确实找不到的,按以下程序补办:

  ①本人有关入党情况的说明。包括何时何地入党、介绍人姓名、姓名等。

  ②证明材料。由入党所在支部出具证明材料,并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如入党时所在的支部已不存在,可由总支、基层党委直至上级党委逐级向上,查找有关会议记录、党员名册、转组织介绍信存根或其他资料,进行复印或摘抄,或由相应的党组织出具证明材料(同样需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

  ③补填入党志愿书

  Ⅰ、由本人按入党时的情况填写1至7页,其余部分不再填写;

  Ⅱ、由现单位党组织研究后,在“备注”栏内说明情况(包括志愿书丢失的.原因等),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加盖组织部门或单位党委(党组)印章;

  Ⅲ、由组织部审查(如干部所在单位为部门管理单位,由在组织部审查前还需其主管单位党组织审查,并签注意见、加盖印章),在封面注明审查意见和“某年某月补填”字样,并加盖印章。

  (2)1985年和1990年填写的《党员登记表》

  1985年党员登记表的填写时间约为1984年8月至1986年全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的填写时间约为1989年9月至1991年全年。档案中缺少1985年或1990年党员登记表的,与干部当年所在单位党组织联系查找。如组织填写后未及时装入档案造成丢失的,出具证明材料,但不得补填。

  (3)加入其他党派的应有相应组织出具的批准其加入该党派的批复。缺少此材料的,应与该组织联系,查找补充。

  9、奖励材料:获得厅局级以上奖励的应有奖励材料。缺少材料的,应从颁奖单位查找补充当年的表彰材料或表彰文件,或可从干部本人处寻找获奖证书,复印代替。确实找不到的,需积极与颁奖单位联系,由颁奖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证 明

  XXX同志于XX年XX月被授予(评为)XX,表彰决定文号为XX。

  特此证明。

  XX单位(公章)

  XX年XX月XX日

  10、处分材料:主要包括处分决定(或免予处分的决定)材料,除开除之外的行政处分和开除党籍之外的党纪处分处,其余处分还需有解除处分的决定材料。缺少处分材料的,要与处分决定单位联系补充材料原件。

  11、工资材料:1993年以后的工资应该齐全。工资材料包括: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审批表、晋升职务后工资审批表、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审批表和工资档案。缺少材料的,应向干部本人当年所在单位查找补充原件;工资变动没有形成工资材料的,档案中要有相应工资变动情况的记载。

  12、任免材料:

  ①1997年以前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中应装入与本人职务变动相一致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缺少1997年以前的任免材料,向有关任免单位进行查找。因年代久远、单位变更等原因确实找不到的,可从文书档案中复印相应的任免文件代替,注明出处加盖管档单位印章,但不得以任何证明文件代替。

  ②1997年以来的所有干部任免审批表:

  Ⅰ、1997年以来,干部在所有级别上的职务变动(包括新任和平级变动),档案中都必须装入《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中如缺失任免材料,要进行查找,确实找不到的,要由当时任免机关根据任免文件、会议记录等原始材料进行补充,但因机构变更、撤地设市等原因,确实无法补充的,可从文书档案中复印相应的任免文件代替,需注明出处并加盖管档单位印章;

  Ⅱ、1997年以来任免审批表的“审批机关意见”一栏,应注明任免职务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并加盖组织印章。

  13、考察材料:档案中应有与提拔任职经历相应的考察材料。缺少1997年以前考察材料的,从所在单位或文书档案管理部门查找,确实找不到的,需查明此材料当时是否形成或虽形成但已丢失,然后由相应单位出具说明;1997年以来提拔的考察材料,必须补充齐全,不得以说明代替。所有考察材料都需有形成材料的单位印章和时间、或考察人姓名和时间。

  14、出国(境)材料:缺少此材料,由干部所在单位从出国组团单位、外事办或公安出入境管理处查找出国批件等相关材料,补填出国备案表。

  15、党代会代表、人代会代表等材料

  当选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中国共产党及民主党派、群众团体代表大会代表、委员的应有登记表。缺少相应材料的,可与会议承办单位联系补充,或从档案馆查找补充。

  【注意事项】:

  1、根据《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所有入档材料须用16K纸,以长边为装订边,留足装订边距和天头地角,一般不得缩印,但不得使文字或内容斜排或倒排。

  2、所有复印件,都必须注明出处并加盖印章,除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由干部所在单位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加盖印章外,其他各类复印材料均需材料形成单位或相应的管档部门加盖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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