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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时间:2024-01-04 18:29:16 赛赛 责任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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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精选11篇)

  在现在社会,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责任书,责任书是照规定的工作标准进行考核及奖惩而建立起来的制度。到底应如何拟定责任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精选11篇)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1

  为了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依法保护文物的力度,做好我街道各个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与管理工作,特颁发本责任状。

  一、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依法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XX书院》文物点等委托你村管理与保护。

  二、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报批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或其它危及文物安全的活动。

  三、加强安全,切实做好文物的防火与防盗等工作。当文物保护单位出现险情或发生文物被盗等情况时,应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请求依法予以处理。

  四、依法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必要的保养和维护。若需维修,则一定要按有关规定做好报批工作,并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维修。

  五、经常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学习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依法做好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利用文物进行爱国主义和宗教道德教育,自觉接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六、责任人应认真落实好文物点管理保护职责,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文物点事故的应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定双方各执一份。

  XX办事处主任:

  村委会主任:

  20xx年八月一日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2

  为加强文物保护,确保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北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之有关规定,现与各文物保护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1、文物保护责任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及省、市有关文物保护的政策、法规,履行保护文物的义务。

  2、使用文物保护单位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负责保护建筑物及其附属文物的安全,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文物保护单位。

  3、使用文物保护单位负责对所使用的文物建筑进行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维修方案需报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4、协助文物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对文物进行安全、消防等检查工作。

  5、因单位管理不当造成文物损毁、丢失的,由使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

  6、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的主要殿屋进行生产、生活用火。在古建筑的'厢房、走廊、庭院等处需要设置生产用火的,应当有防火安全措施,并报请文物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古建筑、纪念建筑、代表性建筑的保护范围内举办灯会、焰火晚会或者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

  7、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使用人应当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配备必要的灭火设备,在重点场所设置"禁止烟火"的警示标志。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重点部位应当安装自动报警、灭火、避雷等设施。安装、使用自动报警、灭火、避雷等设施不得对文物建筑造成破坏。

  8、不得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它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要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9、遇有危及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的重大险情时,文物保护单位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使用人应当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并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3

  为加强文物保护,确保文物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要求,揭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甲方)与使用市级文物单位的责任单位(乙方)签订文物安全使用责任书。如下:

  一、揭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受国家法律保护。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使用者(乙方)负有保护本文物保护单位的一切保护安全责任。

  二、乙方在文物保护范围内,禁止存放一切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可能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并落实防火、防蛀、防盗、防破坏等措施,确保文物单位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应负责对文物的保养维修、环境整顿的工作,但不得乱拆乱建,需要及时维修(包括抢救加固)的`,要拟出方案报甲方审批后,由具有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按“保持原来风貌”的原则进行修复。

  四、乙方要组成本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并报甲方登记备案,接受指导、检查与监督。

  五、本责任书从20XX年8月25日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六、此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4

  为加强我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结合我区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的开展,根据《山东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三十四条,《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记录档案、标志说明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第二十四条和《济南市文物保护管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由区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甲方)与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其内容如下: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移动、损毁文物保护标志。如有移动、损毁现象发生,乙方要指认有关责任人,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文物保护法》予以处理;如乙方不能指认责任人,由乙方负责恢复原文物保护标志。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暂定保护范围内进行与保护文物无关的建设工程,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腐蚀性等危害文物安全的`物品,严禁开山采石、建窑取土等危害文物安全的活动,不得进行扰动文化层的活动(距地表30厘米以下)如有特殊需要,需报经区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并取得法定手续后方可进行,未经许可,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或暂定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存放危险物品,进行扰动文化层活动,及其他违反文物法规规定,有损文物安全行为的,除按文物保护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如乙方未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制止的,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三、经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乙方对使用文物保护单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和管理。使用单位或个人负责文物的安全和日常保养及维修,并做好文物安全防火工作,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四、文物保护单位内如发生盗窃事件,乙方应及时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安部门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不得传拓碑刻,不得利用文物拍摄电影、电视。如有特殊需要,需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

  六、乙方有保护文物的义务,对破坏文物的行为有制止和检举的义务。

  七、乙方应遵守文物保护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八、乙方应遵守本责任书内容,尽责保护文物,并经常与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联系,汇报文物保护情况。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甲方)将定期对文物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责任书落实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奖励,对因疏于职守,造成文物损坏,酿成文物损失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为三年,双方签章后生效。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5

  为了加强田野文物保护,确保我县古文化遗址、石窟等文物安全,永靖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特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县政府职责:

  1、负责将上级有关文物保护的法规、指示等及时传达给乙方,并根据本县实际作出决定,指导乙方搞好文物保护工作。

  2、每年按季度派出文物保护专职人员深入各乡(镇)掌握文物安全动态,检查督促,协助乙方落实防范保护措施。

  3、一旦发生文物安全方面的问题,根据乙方提供的情况及时派出有关单位、专业人员予以处理。

  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1、要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乡(镇)主要领导负总责,经常深入村社检查部署,建立村级保护组织,签订责任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2、认真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 每年年初在乡(镇)举行一次《文物保护法》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提高文物安全意识,遵纪守法,特别是教育包村干部对本村的文物安全负全责。一旦发生文物盗挖案件时,须在24小时之内务必上报文物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予以制止。在农田基本建设中要注意文物保护工作,农田基本建设部署要避开已明确的'古文化遗址、墓葬。在基本建设中若发现文物古迹应立即停止基建,保护现场,报文物主管部门处理。

  各乡(镇)都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格履行职责,确保文物安全。在责任期内对保护文物有功,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报县政府批准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如果玩忽职守,在任期内发生文物盗挖案件、倒卖文物知情不报和隐瞒事件,使国家文物受到严重损失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之规定以予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6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物工作“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各乡(镇)文物保护工作,明确各乡(镇)的`文物安全工作职责,预防、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现制定如下管理责任制。

  一、安全目标

  不出重特大火灾事故;不出亡人和群伤事故;不出文物失窃案件;不发生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二、安全责任

  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综合文化站负责人是辖区内文物安全监管责任人,对辖区内文物尤其是文保单位担负监管责任。

  三、安全要求

  (一)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制,把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村、每个文化协管员和相关岗位,防范事故发生。

  (二)定期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确保文物及文保单位安全。

  (三)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制,建立乡村文物管理领导小组。

  (四)各村文化协管员为文物保护监管员,负责辖区内文物保护和文保单位日常监管工作。

  (五)文物点修缮、维修等工程项目,应严格依照《文物法》有关规定进行报批。

  (六)深入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主要负责人、安全使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七)建立事故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如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以最快速度逐级上报。

  四、奖惩措施

  建立考评制度,对综合文化站落实文物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进行考评。半年进行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年终进行考评。对责任制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追究责任对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的给予表彰奖励。

  责任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7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物安全工作,保护好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东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一、文物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

  保持文物本体安全和环境整洁,确保文物不受破坏。

  二、安全责任

  (一)、区社发局安全责任

  1、按照文物安全总体目标要求,健全各项保护管理制度,全面抓好文物安全工作。

  2、切实将“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落到实处。

  3、加强对看护员的安全教育和法规条例指导工作,增强看护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4、分解任务,落实措施,与各级文物看护员签订保护安全管理责任书。

  5、不定期对各级文物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文物看护员安全责任

  1、按照文物安全总体目标和相关要求,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将安全工作贯穿到自己的具体看护工作中,确保文物安全。

  2、负责文物日常巡查看护工作,熟悉文物本体周围地形地势,以及所有周边道路的布局和走向,加强日常安全防范,杜绝盗掘、盗窃等破坏事件发生。

  3、严格执行文物的日常轮值、看护巡查工作,认真填写日常巡查工作记录表,保持文物周围环境整洁,发现隐患情况及时上报。

  4、做好预防文物盗掘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文物盗掘,应立即向区文物部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封存可疑物品。

  5、如发现在文物保护区域内进行基本建设、工农业生产和私人建房等动土工程时,必须立即告知停工,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区文物行政部门,区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做出处理。

  三、责任时限

  本责任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续签之日止。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区社发局负责人与文物看护员进行签订,签字双方各执一份。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8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物办发[2003]12号)精神,把文物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确保文物安全,特制定文物安全责任书如下:

  一、责任要求

  馆长是文物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对本单位文物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领导要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安全工作是文物工作的生命线。

  二、责任内容

  (一)不可移动文物

  1、本馆所管辖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应根据需要,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并按法定程序予以公布。在保护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其它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确保文物安全。

  2、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修缮、保养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保证不塌不漏,并定期检查落实。对非国有文保单位所有人应签订保护安全管理合同。

  3、属古建筑的文物保护单位,必须严格对一切火源,电源和各种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在重点要害场所应设置“严禁烟火”的'明显标志,并应制定消防预案,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4、因管理不善造成在文物保护单位发生被盗、火灾、人为破坏、倒塌等事故,应根据情节予以追究责任。

  (二)馆藏文物

  1、文物库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水源设施,切实做好防盗、防潮、防虫、防鼠、防人为破坏的防患工作,确保文物的安全。

  2、馆藏文物必须区分文物等级,设置藏品档案,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

  3、库房文物帐与物分别专人管理,应设立文物总帐和分类帐,做到物与帐相符,总帐与分类帐相符。

  4、法定代表人要加强对库房的管理,发现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立即进行整改,消除隐患,工作总结《文物安全工作责任书》。节假日、夜间应加强巡逻,做到防范于未然。

  5、馆藏文物的借展、调拨、交换应按《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6、收藏单位不按规定建立有效的安全事故防范制度,或者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不力,造成文物被盗、火灾、丢失、损毁等事故,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追究责任。

  (三)展厅文物

  1、陈列展厅不得展出一、二级文物,陈列枪械等重要文物展品应安装防盗设施,如不具备条件的不得展出,保证文物万无一失。

  2、建立和健全以安全岗位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订文物安全防患措施。展厅应安装防盗报警设备,加强保卫人员和值班人员对展出文物管理,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

  3、切实做好节假日宣传接待工作,参观场所应做好卫生防疫和消毒工作,确保各类参观活动“健康、安全、有序”;通道应有明显应急疏散标志。

  (四)建立安全防范机制

  1、按《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GA27—2002)的要求做好达标工作。

  2、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岗位责任制,把文物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到岗,不留死角和盲区。

  3、建立安全防范预案和定期检查制度,及时消除文物安全事故隐患。

  4、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三、责任考核

  区局每年对龙岩博物馆进行文物安全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单位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

  1、责任人对所管理的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隐患没有及时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对责任人给予批评和通报。

  2、责任人不按规定建立有效的安全事故防范机制,或者落实安全事故防范措施不力,造成文物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3、对重大文物安全事故不按规定上报或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对事故处置不力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五、其它

  在本责任书签订期限内,单位主要领导如有变动,谁接任谁负责,继续履行本责任书职责。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9

  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特制定本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1、我们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文物保护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对待。在文物保护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科学、合理、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保护文物遗产的安全。

  2、我们将认真履行文物保护的职责,制定详细的文物保护计划,并根据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我们将建立健全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

  3、我们将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文物被盗、破坏和非法流失,切实保障文物遗产的安全。同时,我们也将积极开展文物修复和保护工作,恢复文物原貌,提高文物保护水平。

  4、我们将积极推进文物保护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推动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际社会共同维护世界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5、我们将认真履行文物保护的职责,坚持科学、规范、有序的文物保护工作方式,为文物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做出应有的贡献。我们将全力以赴,努力实现文物保护目标,为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10

  为了保护我们的文物,让后代子孙也能够欣赏到它们的.美丽和历史价值,我们将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工作,履行以下责任:

  一、保护文物不受破坏

  我们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与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加强文物保护意识,确保文物不受破坏和损坏。

  二、文物保护知识宣传

  我们将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文物保护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三、积极参与文物保护活动

  我们将积极参与文物保护活动,如文物修复、文物展览、文物保护宣传等,为文物保护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四、维护文物的安全和完整

  我们将加强文物保护管理,维护文物的安全和完整,防止文物被盗、丢失或遭受破坏。

  五、对文物进行科学研究

  我们将积极开展文物科学研究,提高文物保护和利用的水平,为文物保护和文化传承做出贡献。

  我们将积极履行以上责任,为保护我们的文物、传承我们的文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 11

  为了切实保护和维护文物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价值,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独特魅力,提高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意识和重视程度,现就文物保护工作制定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坚持文物保护优先原则,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文物的安全、完整和有序管理。

  2、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认识和意识,推动文物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3、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保证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责任分工

  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文物保护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相关部门:负责对文物保护工作进行协调、配合和支持,保障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

  管理机构: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包括文物保护工作计划的制定、文物保护资金的筹措和使用、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等。

  社会组织: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推广和监督,发挥社会组织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责任落实

  1、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文物保护工作的合力,确保文物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2、管理机构要制定科学合理的文物保护工作计划,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3、社会组织要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推广和监督,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全面发展。

  4、所有相关人员都要严格遵守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认真履行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共同保护好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

  以上是文物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希望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推进文物保护工作,保护好我们的历史文化遗产。

  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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