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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安全责任书

时间:2022-05-04 23:30:36 责任状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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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安全责任书

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落实山西省安全目标责任制,结合我院实行院科两级责任管理的实际,制定医疗安全责任书如下:

妇幼安全责任书

一、各科主管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三好一满意”“三推二改一评议”活动活动等要求规定进行诊疗工作,按章办事,违章必究。医疗安全责任书科主管与院长签订,个人与科主管签订,以示负责。严格按山西省《加强三级医生查房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级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首诊负责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谈话告知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要求有记录可查。严格按山西省《医疗核心制度违规处罚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门诊病人一定要有门诊病历本,并书写好门诊病历。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及病案科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严格按山西省《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执行。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

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严格按山西省《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年终进行危重病人抢救成功奖,年终给予临床科室一次性危重病人抢救成功奖奖励一类风险科室3000元,二类风险科室2000元,三类风险科室1000元。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包括CT、MRI等)、特殊治疗(包括应用贵重药品等)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严格按山西省《医技科室“危急值”紧急报告制度的规定》执行。

七、凡重大手术和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重要脏器切除的截肢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科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不得书写任何医疗文件,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可以开具常规检查申请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严格按山西省《加强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不能医治的疾病,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

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将真。

十四、全院各科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因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手术室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手术及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临床医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严格按山西省《加强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执行。

十七、医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象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存医务科。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九、突出医院特色:非药物中医技术治疗人次占医院门诊总数的比例≥10%。重点专科:妇科治疗率≥80%;优势病种妇科治疗率≥70%。逐步降低住院天数及费用,体现公益性简便廉验的目标,甲级病历≥90%,乙级病历≤10%,丙级病历为零。围手术期参与治疗率力争达到≥70%。

二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临床输血安全管理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 各科对临床用血科室相关质量指标要列入医院质量查房内容:输血指征符合率应达到90%以上。成分输血率达到95%以上。输血相关法律文书签署率应达到100%。输血前谈话制度、输血同意书签署、输血前传染病检测应作为强制性规定执行。病历内输血手续齐备。应包括输血同意书、血型报告单、输血前检验报告单、发血单、输血记录单等。输血管理较好的科室,年终给予临床科室一次性输血管理奖奖励一类风险科室3000元,二类风险科室2000元,三类风险科室1000元。

二十一、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严格按二0一二年十月十日医院与科室签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责任书》、山西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奖惩规定》及《运城市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专项整治活持续改进动方案》执行。抗菌药物管理较好的科室,年终给予临床科室一次性抗菌药物管理奖奖励一类风险科室3000元,二类风险科室2000元,三类风险科室1000元。

二十二、实行医疗质量与医院安全一票否决。

凡违反以上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者,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属医疗中的违章违规,严格按山西省《医疗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追究责任人。如果未违反上述规定,年内未发生医疗纠纷、事故及无损害医院经济行为者,年终给予临床科室一次性医疗安全管理奖奖励一类风险科室3000元,二类风险科室2000元,三类风险科室1000元。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院 长: 科室负责人:

医务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妇幼院医疗安全责任书2016-06-02 22:15 | #2楼

“强化质量意识、医疗安全意识,职业风险意识,消除医疗隐患,杜绝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服务综合满意度”。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落实国家卫计委《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和山西省安全目标责任制,结合我院实行院科两级责任管理的实际,制定医疗安全与行风建设责任书:

一、各科主任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认真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与手术分级管理制。按“三好一满意”“医疗行业九不准”活动要求规定进行诊疗服务工作,按章办事,违章必究。医疗安全责任书科主任与院长签订,个人与科主任签订,以示负责。严格按山西省《加强三级医生查房有关规定》执行。

二、各类医务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首诊负责制度、首问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交接-班制度、谈话告知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要求有记录可查。严格按山西省《医疗核心制度违规处罚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级医师的查房记录或指示必须在病程记录中明确无误地显示出来,上级医师签字认可;各种病历书写必须内容真实完整,描述准确无误,分析科学有序,记录及时清楚,科主任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有重要缺陷的病历归档。门诊病人一定要有门诊病历本,并书写好门诊病历。科室有关人员及病案室管理人员要加强对现病历及归档病历的管理,防止丢失、遗漏、涂改、伪造、销毁。不经医务科及病案科批准,不得借调、摘抄、复印病历。否则,引起纠纷,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

四、严格执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随意简化或更改。一般诊疗技术操作前,要向病员及其家属讲明操作的目的、意义及操作中可能出现的反应和副作用;对危重病员或在重要器官进行复杂的有创伤性的诊疗技术操作前,应对患者或家属说明必要性、复杂性和危险性,同意检查签字为凭。对违反操作规程而又未向病员或家属讲时上述情况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应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严格按山西省《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执行。

五、对危重病人的抢救必须及时,救治措施得力,其交接-班须床前口头交接。危、急、重病人的会诊、疑难与死亡病案讨论,必须在院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出具书面记录。对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或可能出现的并发症要做到心中有数,要及时向病人家属说明和记录,必

要时需病人家属在病程记录中签字。科主任应定期检查,组织实施。否则,因此而致事故、差错、纠纷的发生,除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外,还要追究科室负责人的领导责任。严格按山西省《加强急诊危重病人抢救绿色通道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六、对一些特种检查、特殊治疗,医疗费用花费较高时,应及时向病人家属解释清楚,取得家属配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七、科室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必须按规定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如施行紧急手术又无家属及关系人在场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应向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经授权人批准后实施手术。

八、各科室应对抢救设备、器械和药品要做到专人保管、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能随时满足抢救病人的需要。如因抢救器械、药品不到位而引起事故、纠纷,当事人和科室应负全部责任。

九、新上岗人员不经岗前培训不得进入科室。科室对新上岗人员应抓好继续学习、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经科室考核,确能单独胜任工作时,由所在科室写出申请,医务科批准,方享受处方权单独值班,遇有疑难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共同处理。

十、各种手术后切除的组织,应及时送病理检查,明确诊断,术前谈话内容应详细、全面,各种并发症及危险因素应交待清楚,并履行签字手续。术中需要更改手术方式,须向科主任请示,其次要再次向病人家属谈话,谈话内容须签字。输血前应作五项检查,输血同意书应履行签字手续。否则,引起事故、差错及纠纷,当事人应负主要责任。

十一、科室必须加强对进修实习人员的管理,进修实习生不得书写任何医疗文件,在带教老师的指导下可以开具常规检查申请单,其参加手术或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必须经带教老师同意并进行现场指导;带教老师不得随意让进修实习人员代替值班,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纠纷,带教老师或值班医生作为直接责任人首先予以追究。

十二、门诊及病房首诊医师对接诊病员的检查、诊断、会诊、处置、病历书写、转科均负有责任。急危重病人到院后,接诊医师必须在5分钟内开始处置,并迅速报告上级医师;危重病人需入院,转送途中必须有医护人员陪送,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病人。若有违反,引发差错、事故,当事人应负全部责任。严格按山西省《加强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对某些严重或目前还无条件医治的疾病或生产,应对病员作严格保密,以减轻病员的思想负担,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但对家属、单位要如实反映病情及预后。对病员的隐私应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对其它科室或人员发生的纠纷,有关医务人员不得讲真。

十四、全院各科工作人员要互相支持,团结协助,不相互拆台,更不能在医患之间拔弄是非,借病员之口达报复个人之目的,制造医疗纠纷。否则,因此引发医疗纠纷者,当事人应参与纠纷处理的全过程,并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十五、加强对手术室的管理,对各科手术应严格执行麻醉操作规程和无菌制度,保证手术器械和设备的完好,发生故障及时维修,对违反手术及麻醉操作规程而引发的事故、差错、纠纷,追究当事人的全部责任。

十六、认真落实院内总值班和临床医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随叫随到,积极参加或协调对病员的抢救、治疗,对重大灾害、意外事件批量伤员和突发事件,必须及时逐级上报,不得拖延,否则引起事故、纠纷应追究当班人员的全部责任。严格按山西省《加强医院值班、交接-班管理规定》执行。

十七、医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各种查对制度,医嘱、处方、药品、手术、输血、收集标本以及签发的各类报告等均按要求认真查对,以达到准确无误,确保病人安全。不得随意、过早泄露给病人或家属,以避免纠纷扩大、复杂化,否则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八、纠纷一经发生,当事科室要妥善保留一份原始资料,如针管、残存液体、血液制品等,病历封存上存医务科。任何人不得涂改、调换、销毁、丢失。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十九、突出医院特色:妇科治疗率≥80%;优势病种妇科治疗率≥70%。逐步降低住院天数及费用,体现公益性简便廉验的目标,甲级病历≥90%,乙级病历≤10%,丙级病历为零。围手术期参与治疗率力争达到≥70%。

二十、加强临床用血管理,临床输血安全管理纳入医院质量管理体系,各科对临床用血科室相关质量指标要列入医院质量查房内容:输血指征符合率应达到90%以上。成分输血率达到95%以上。输血相关法律文书签署率应达到100%。输血前谈话制度、输血同意书签署、输血前传染病检测应作为强制性规定执行。病历内输血手续齐备。应包括输血同意书、血型报告单、输血前检验报告单、发血单、输血记录单等。

二十一、加强抗菌药物管理,严格按山西省《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奖惩规定》及《运城市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持续改进动方案》执行。

二十二、实行医疗质量与医院安全一票否决。

凡违反以上规定,发生医疗纠纷,造成医院经济损失者,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属医疗中的违章违规,严格按山西省《医疗质量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追究责任人。

二十三、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1.不将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认真落实我院2015年度医疗质量与安全生产考核评价实施细则。

2.不开单提成。严格执行医院2015年度绩效综合目标考核具体内容,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3.不违规收费。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4.不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不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挂钩,不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外出旅游、会餐、加班赞助等不良行为。

5.不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维护自身形象,不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不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或帮助其供应商、经销商开展促销活动,不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6.不为商业目的统方。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不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7.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不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不向患者指定药房或地点购买药品、耗材、保健品、婴儿奶粉及用品等。

8. 不准收受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9.不收受患者“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院 长: 科室负责人:

医务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妇幼医生医疗生产安全责任书2016-06-02 19:18 | #3楼

1、严格执行《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等各种医疗法规,强化产科质量管理、规范、产科标准,降低婴幼儿死亡率,提高孕产妇、婴幼儿健康保健水平,各项工作达标。

2、做好村级保健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严格执行妇幼保健工作的各项制度和要求。

3、孕产妇和0——6岁儿童入保单,必须达到70%以上,并做好外来产妇及儿童的保健管理工作,建卡建册率达100%。

4、各种报表要及时准确,各种记录完整准确,不死亡漏报,信息返馈及时,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监测工作要按标准完成。

5、卫生证明要按要求标准发放。

6、做好安全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入户率达100%,杜绝差错发生。

桂阳县妇幼保健院药剂科医疗安全责任书2016-06-02 17:42 | #4楼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规程规定,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消除医疗隐患,遏制医疗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职责及任务

1、药品、器械、设备的采购、管理及使用等工作规范有序,尤其是毒、麻药品的管理与使用必须确保准确无误,实现“零差错”;

2、药剂科窗口服务工作,力争实现“零投诉”;

3、按期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统计,并及时呈报,为科学、安全、合理用药提供依据,实现安全用药“零事故”。

4、加大对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药品管理、医疗卫生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规定的学习,严格依法执业;

5、积极做好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采购行为,严禁购进假冒伪劣药品;

6、加强与其他业务科室的交流与沟通,降低药品损耗,确保药物供给平稳;

7、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高危药品、毒麻药品、放射性物质使用管理,规范药物的管理与使用行为;

8、认真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逐步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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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健全各类药物管理使用台帐,特别是毒麻药品和计生药品,并按规定存档备查;

10、加强职业道德和行业作风建设,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奖惩办法

1、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导致差错、纠纷、事故发生的,责任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2、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履行岗位职责,引发差错、纠纷、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因行为不当,违反医院的“八不准”制度或造成投诉或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医院内部管理办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引起纠纷或发生责任事故的,移送上级纪检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因使用、管理不严格造成毒、麻药品滥用、流失,对社会、医院造成影响或引起纠纷、事故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寻机报复或拔弄是非,制造医疗纠纷,视情节和后果,给予检查、停职、行政处分等处理。

6、涂改、调换、销毁、丢失原始资料的,视违者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责任委托方:桂阳县妇幼保健院(签章)

科室主要负责人:

责任人: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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